“70年使用权”与“所有权”
因为中国特殊的土地公有制度,在中国购入的房产你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并且使用权只有70年——换句话说,无论你花多少钱买下来的房子,最终它并非是属于你的,因为土地不是你的,你总不见得能让你的房子飘在空中不使用土地吧?
因此,包括日本在内的多数发达国家采用的土地私有制度,成为不少华人决定在海外购置房产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优点
就像你知道的一样,日本买房子不仅包括房屋的永久所有权,还包括了土地的永久所有权。
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就算国家投资修高速公路,不经土地或者房子所有者的点头允许,“国家”也只能给“私人”让路。
比如不得不“穿楼而过”修建的阪神高速公路。。。
甚至于修地铁如果需要经过你家地下,那么他们就需要和你商谈。如果你同意了,那么他们就有义务定期支付给你,土地的使用费。(因为不止地上,地下一定深度内都是你所有的)
缺点
由于私人财产地位过高,即便是“利国利民”的合理化城市规划布局甚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都不得不给私人拥有的土地让步。
这虽然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个别公民的权益,但是却损害了国家利益和更多其他公民的利益——比如日本某个区政府想在该区修建一个公园,因为购买私人土地远超预算而最终不得不放弃该计划,那么,这是否对其他无法享受这个免费公园的公民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利益损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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