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屋的所有者中有超过60%的人已经“放置了3年以上”!随着《改正空置房特别措施法》的实施,对于这种情况采取的措施将更加严格。是否会出现改善闲置房屋问题的迹象呢?
首先,我们询问了空置房屋的所有者“房子已经空置多久了”,结果最多的是22.2%的“10年以上”,其次是21.9%的“3年至5年”,接着是20.5%的“1年至3年”。总共有63.2%的人回答说他们家里有房子已经空置超过三年。
接下来,当我们问到:“您或您家族是否计划在未来住进这个空置房屋?”时,80.9% 的人回答说 “没有” 。那么对于这些空置房屋,他们打算怎么处理呢?结果显示,“出售土地和建筑物” 占38.0% 最高,其次是29.5% 的 “没有特别想法”。
调查结果显示,许多空置房屋长期未被人居住。这些空置房屋中有一些得到了适当的管理,但也有一些因为缺乏管理而导致建筑老化或庭院荒芜。
如果不适当地管理空置房屋,则可能会破坏景观、引发卫生、防灾和防犯等问题。另一方面,尽管是空置房屋,但它们仍然是个人财产,不能随意进入或处置,因此对于存在问题的空置房屋需要采取行动。
解决方案之一是,“特别措施法(关于推进处理闲置住宅等)”在2015年5月全面实施。根据该法律规定,自治体可以进入闲置住宅进行实地调查,并指导所有者进行适当的管理以及促进利用其土地。此外,在自治体确定某些“特定闲置住宅”成为社区问题时,则可提供建议、指导、劝告和命令来伐木除去立木或拆除建筑物,并且还可以强制执行。
这项“特别措施法(关于推进处理闲置住宅等)”已经通过更深入的改革,“修改部分特别措施法(关于推进处理闲置住宅等)的法律”已于2023年6月14日在国会通过并公布。其目的是促进更多存在问题的空置房屋被拆除,并加强有效利用和适当管理,以避免对邻近社区产生负面影响。
这次修正中引起关注的是设立了“管理不全空房”这一分类,作为成为“特定空房”的前阶段。通过此次修正,自治体可以指导和建议采取符合管理方针的措施来处理未进行适当管理且有可能成为“特定空房”的空置住宅,并将其归类为“管理不全空房”。接受建议后,该类型的空置住宅将解除固定资产税减免措施。
首先要说明的是,在没有人居住的情况下放任闲置住宅背后存在着“减轻居住用地征税标准例外”的存在。在被认可为居住用地的土地上,每户居民200平方米以下土地被视作小规模宅基地,并将征税标准(即固定资产税评估价值)降至原来1/6。由于想要抑制固定资产税金额,因此即使无法居住也会保留房子而不拆除。
虽然已经对于“特定空家”取消了该项减免措施,但本次修正还将同样取消对于“管理不全空家”的该项减免措施。据说如果取消,则固定资产税大致会增加4倍。
此外,空置住宅对策特别措施法的修正规定将在公布后6个月内实施。因此有可能在年底前就会开始实行,如果放任不管闲置住宅,则需要注意。
如果放任不管闲置住宅,则可能会与邻居产生纠纷或成为法规限制的对象。如果没有计划居住,则应该考虑在老化加剧之前出售、清空或翻新以利用起来。由于许多自治体设立了咨询窗口并介绍专业人员,因此建议尽早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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